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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章 李大团长的嘉奖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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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敌人!”

“只有一个,在左侧半山腰,距离四百米。”

“他跑了!”

“追击···”

“条令,不干涉贵军指挥」即便没有后面的条款,平时作战的时候,部队执行的也是同样的规则。

在作战中,加强一个团级部队,最多只会调援营一级部队,由原来营长率领,原团部参谋人员也不会过来,这是为了避免出现指挥问题。

同理。

高于李云龙的军事指挥官,也不可能掉援进某个团,哪怕是参谋,也不会,这同样会引发指挥问题,出现指挥混乱,多重命令。

在军令如山的部队,这是绝对的禁忌。

但这份合同中,其实有很多空子可以钻。

一个团有多大?从来没有硬性的规定。

十个人,也可以是一个步兵团,百人也是,千,甚至再多一点,哪怕规模堪比华北方面军,也可以是一个团。

同理。

上级加强给一个团的兵力,也从来没有限定过数量,是营级部队就没问题。

根据合同条款理解,只要是以李云龙为首的独立团团部能指挥的动的部队,那就符合买卖条件,莫老板就会承认打出来的战果,并支付价码。

等大半年之后,独立团成长为一个堪比欧美列强主力团的大团,那时候,上级也会知道这份买卖合同。

而莫老板也多次明里暗里表示,就算他们把鬼子天蝗砍了,甚至活捉了回来,也是按规定价格付款,概不拖欠,绝不迟到。

也多次明示,今后会有坦克,飞机,重载卡车等等。

“确实。”

赵刚点点头:“是时候,咱们独立团的指挥能力,要加强了。”

“在团部组建一个参谋部,刻不容缓。”

“对。”

李云龙点头:“作战参谋,后勤参谋,炮兵参谋,情报参谋,工兵参谋都不能少。”

“从现在就开始着手准备,旅部过来的那五个军官干部,除了下方到营级部队的三个人之外,剩下的两个就作为参谋部的种子吧。”

“我赞同!”

赵刚点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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